增加“超載”專章,擾亂秩序扣車罰款最高3萬
據(jù)悉,《條例》增加“公路超限超載運輸管理”,根據(jù)管理需要可在公路上設置動態(tài)檢測監(jiān)控設施,對貨運車輛進行超限超載檢測。明確對于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,高速公路入口和公路渡口不得放行駛?cè)?,實?ldquo;入口拒超”。
第五十條規(guī)定:“貨運車輛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、公路收費站、公路渡口時,應當服從現(xiàn)場指揮,主動接受檢查、檢測,不得擾亂檢測秩序。”
與上述條款對應,“擾亂檢測秩序的,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強制拖離或者扣押車輛,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。貨運車輛采取多車輛并排、首尾緊隨等方式逃避檢測的,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處五百元的罰款。”
嚴控“百噸王”!源頭治超均入法
除了實行“入口拒超”,《條例》還規(guī)定要實行“源頭治超”。
1.貨物裝載源頭單位未按照規(guī)定裝載配載貨物,或者未如實登記車輛證件信息、計重、開票、簽發(fā)貨運運單的,由設區(qū)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責令改正,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2.貨物裝載源頭單位已出具貨運運單但貨運車輛駕駛?cè)宋措S車攜帶,又不能提供有關證明的,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對貨運車輛駕駛?cè)颂幎僭牧P款。
上述《條例》將在8月1日起執(zhí)行,卡友們需要注意,如果不攜帶貨運運單、又沒有相關證明的,卡友就要被罰款2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