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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已經開始執(zhí)行統(tǒng)一治超標準 趕緊了解一下別吃虧

  2018年11月7日記者獲悉,湖北交通運輸廳發(fā)布消息:2018年11月1日起,將對高速公路計重收費貨車軸荷及質量限值(即超限超載認定值),按GB1589-2016標準予以調整。

  具體標準,請參照下圖:



公路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公路超限超載認定標準

  注意:

  1.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。

  2.除驅動軸外,圖例中的二軸組、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,每減少兩個輪胎,其總質量限值減少3噸。

  3.安裝名義斷面寬度不小于425mm輪胎的掛車及其組成的汽車列車,驅動軸安裝名義斷面寬度不小于445mm輪胎的載貨汽車及其組成的汽車列車,其總質量限值不予核減。

  4.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且裝備空氣懸架時,3軸和4軸貨車的總質量限值各增加1噸;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并裝備空氣懸架、且半掛車的兩軸之間的距離d ≥1800mm的4軸鉸接列車,總質量限值為37噸。

  5.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,通行收費公路時,該運次不得給予免收車輛通行費的優(yōu)惠政策;通行非收費公路時,以批評教育為主,暫不實施處罰。

來源:貨大大 作者:林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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