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進一步合理利用路網資源,河北省高速交警將根據沿海高速通行情況,對除危險化學品車輛、超限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貨運車輛(以下簡稱上述車輛)實行按提示通行措施。
其中,危險化學品車輛、超限物品運輸車輛、5軸(含)以上貨車、車長12米以上貨運的貨運車輛在通行京哈高速時,需根據路面誘導提示設備發(fā)布的信息通行相應的高速公路。
例:
1、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274KM處設置的大型提示標語;
2、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264KM設置的龍門架LED顯示屏;
3、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272、267、263KM右側護欄處設置的LED顯示屏;
4、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269、265、263KM右側護欄處設置的LED顯示屏,屏幕左側為提示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及車型,屏幕右側為道路指示箭頭,綠色為可通行的高速公路,紅色為禁行的高速公路。
編后語:
目前,禁行區(qū)域均已設置相關提示標語,卡友們在通行京哈高速(河北段)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觀察前方是否有進行標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