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皮卡車通行政策
所有皮卡車不受貨車限制通行區(qū)域限制,全天24小時均可在全縣范圍通行。
二、新能源貨車通行政策
新能源中型及以下廂式和封閉式貨車不受貨車限制通行區(qū)域限制,全天24小時可在全縣范圍通行。
三、放寬城市貨車通行噸位限制
輕型及以下貨車不受噸位限制,允許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、寬度不超過2.2米、高度不超過2.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享有輕型貨車同等通行便利,均可在全縣范圍內24小時通行。
四、延長貨車通行時間
(一)中型、重型貨車(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除外)允許非禁行時段進入限行路段通行限行時間:全天24小時中型(長度超過6米的、寬度超過2.2米、高度超過2.8米)、重型貨車沿過環(huán)城西路、213國道策磨線、環(huán)城路(小磨公路)通行,不得駛入主城區(qū)其他道路。確實需要進入主城區(qū)的需辦證通行。
辦證可通行時間:每日23時至次日07時。
辦證可通行道路:僅允許在雨林大道、濱河路、中心路、曼莊路、相思路、納興路通行(其他城市道路禁止通行)。
(二)渣土、混凝土、建筑材料等工程運輸類車
限行路線:禁止在縣城區(qū)內道路通行(環(huán)城西路、小磨公路除外)。
辦證通行時段:9時至11時,15時至17時,21時至次日7時。
辦證可通行道路:僅允許在雨林大道、濱河路、中心路、北路、曼它拉路、曼莊路、相思路、納興路、納西路通行(根據住建部門出示的證明材料辦證的道路,通行路線建議根據施工工地具體位置確定,其他城市道路禁止通行)。
(三)重型?;返冗\輸類車
限行時段:7:00—23:00禁止駛入城區(qū)
限行路線:城區(qū)內所有道路
辦證通行時段:23:00—次日07:00
辦證通行路線:可根據貨物到達地/站進行臨時規(guī)劃許可通行路線;
五、優(yōu)化城市貨車通行碼管理
貨車在允許通行時段路段無需辦理通行證,確需在禁行時段內通行限行路段的車輛,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(fā)的電子通行證(“交管12123”APP申請貨車電子通行證),在規(guī)定時間和路線通行,確保通行安全。
六、對執(zhí)行緊急任務的軍車、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搶險車等特種作業(yè)車不受限行路段和禁行時段的限制。
七、本通告自2024年9月10日起實施。
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予以處理。
此通告一經發(fā)布,2022年4月11日在勐臘發(fā)布微信公眾號及勐臘人民政府網發(fā)布的《勐臘縣貨運車輛入城通行管理實施細則》作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