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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會:允許C證駕駛貨車進城!將貨車進城噸位調整為7.5噸

  當前,我國城市道路水平已發(fā)生了根本改變,但原有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、載質量利用系數(shù)的規(guī)定,已不符合當前城市發(fā)展和物流需求實際,導致了載貨汽車掛牌難、罰款多、資源浪費、車主抱怨、政府頭疼等一系列新的矛盾,增加了全社會的運營成本。

  為此,全國人大代表、山東五征集團董事長姜衛(wèi)東在兩會上就貨車進城的問題提出了自己的建議:

全國人大代表、山東五征集團董事長姜衛(wèi)東全國人大代表、山東五征集團董事長姜衛(wèi)東

  1.合理調整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,全國統(tǒng)一標準,實現(xiàn)有序管理。全國統(tǒng)一將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由總質量4.5噸(載質量約2噸)以下調整為總質量7.5噸(載質量4.5噸),并準予C證駕駛。

  2.建議載貨汽車大部分路段不限行,特殊路段限行,盡量縮小貨車的限行范圍

  貨車司機是全社會的搬運工,然而他們面臨的生存現(xiàn)狀卻與他們的付出不成正比,貨車到處限行,不僅無法提高貨車司機的收入,還會影響貨運行業(yè)的發(fā)展;為了更好,更準確的提出有利于貨車司機的建議,為此,他在建議中特意分析了目前中國貨車面臨的嚴峻的現(xiàn)狀及特點:

  當前,進城載貨汽車掛牌難、罰款多,運輸業(yè)戶難以維持生計,群眾普遍意見很大。

  1.政出多門,載貨汽車掛牌進城標準要求和數(shù)值不一致。

  工信部將載貨汽車劃分為N1類車型(總質量M≤3500kg)、N2類車型(3500kg<總質量M≤12000kg)、N3類車型(總質量M >12000kg),并限定了不同的載質量利用系數(shù);公安部規(guī)定總質量小于4500kg的載貨汽車可掛藍牌進城;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求進城載貨汽車載質量為2噸、1.5噸、1.25噸、1噸、0.75噸、0.5噸以下,標準不一。

  2.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太低,難以滿足城市發(fā)展和物流需求,使罰款成為合法的理由。

  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太低,與城市物流發(fā)展相悖。如:0.5噸限制標準,這是人力車或乘用車的載貨能力,是坐在辦公室里拍腦袋制定的標準。如此低的進城噸位限值標準,在當前城市物流多樣化的情況下,運輸業(yè)戶不可能不超載,成了典型的行政管理的笑話,使得罰款成為合法理由,足以說明載貨汽車進城管理的亂象。

來源:運輸圈 作者:林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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